因工作需要,我院拟选调7名法官,从事法院审判工作和综合材料撰写工作,选调职位及条件如下:
一、选调职位
从事审判工作6名,从事综合材料撰写工作1名。
二、选调条件
1、政治思想素质好,具有良好品行,身体健康。
2、具有公务员身份,年龄30周岁以下(1979年3月1日后出生),未婚(本市户籍放宽至已婚)。
3、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学历(须有相应学位),通过国家司法考试,现任法官、检察官。
4、在法院、检察院工作三年以上,其中报调综合材料撰写工作人员必须在法院、检察院从事过相应工作,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。
5、根据报名人员的工作经历及有关规定,经考试、面试、体检及考察,确定选调人选。
三、报名办法
1、报名时间:2009年2月9日——2月27日;
2、报名者请从佛山人事局政务网(网址:www.fsrsj.gov.cn)和珠三角联合人才网(网址:www.ujob.com.cn)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完整填写《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》,附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学历、学位证书、国家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及法官、检察官任职件(非佛山户籍须附所在单位出具的未婚证明)等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,一并邮寄至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(邮编:528000),待参加考试时持上述原件进行核对。
联系人:蔡成中 庞家扬、联系电话:0757-82630802或82630816
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